詞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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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世界充滿了首字母縮略詞,很難讓它們直截了當。 Support for Families 開發了這個首字母縮略詞及其含義列表,以幫助解碼文件、表格和殘疾的書面語言。
一個
提倡: 採取行動幫助他人的人(如“教育倡導者”);也,代表某人採取行動。
美國殘疾人法案 (ADA): 禁止在就業、州和地方政府、公共設施、商業設施、交通和電信領域基於殘疾進行歧視的聯邦法律。
阿普加: 每個新生兒在分娩後 1 分鐘和 5 分鐘時接受檢查和評估。評估系統稱為 Apgar 評分,是一種評估新生兒整體健康狀況的方法。
上訴: 更改決定的書面請求;還有,提出這樣的要求。
區域委員會: 遍布全州。成立了地區委員會,以監督和審查每個地區為發育障礙者提供的服務提供系統。加利福尼亞有13個。
評估: 對兒童進行觀察和測試,以確定他們的長處和需求,制定適當的教育計劃,並監測進展情況。
評估計劃: 用於特定學生評估的一系列測試(心理、成績、語言等)的描述。
有風險: 用於描述有或可能有可能影響以後學習的發育問題的兒童的術語。
注意缺陷障礙(ADD 或 ADHD): 一種以注意力持續時間短、過度衝動和不適當的多動為特徵的行為障礙。症狀通常根據環境因素不同程度地發生。
聽力服務: 相關服務;包括識別聽力損失兒童並提供服務以幫助聽力損失兒童最大限度地發揮他們的優勢和能力。
聽覺處理: 理解和使用聽到的信息的能力;兩個詞以及其他非語言的聲音。
自閉症: 殘疾;其特點是嚴重的語言和溝通缺陷,缺乏正常的關聯性、奇怪的動作、自我刺激模式、缺乏對玩具和其他物體的正常處理,以及缺乏最正常的功能技能。
乙
貝利嬰兒發育量表: 一種廣泛使用的嬰兒量表,可提供嬰兒心理能力的診斷措施。 Bayley 的目的是驗證兒童發育遲緩的性質和程度。
行為障礙: 殘疾;一種導致孩子學習或與他人相處困難的行為。這種疾病的原因可能有很大差異
C
加州兒童服務中心 (CCS): 加利福尼亞州針對有特殊醫療保健需求的兒童的 Title V 計劃。 (Title V 是聯邦資金來源。)CCS 安排、指導和支付符合 CCS 條件的醫療、設備和康復。資格規則適用。
腦癱(CP): 一種以缺乏肌肉控制和運動協調障礙為特徵的神經運動障礙。這種疾病通常是子宮早期發育或出生時大腦損傷的結果。腦癱不是進行性的。症狀可能包括;嬰儿期肌肉無力、流口水、語言障礙、難以維持膀胱和/或腸道控制以及癲癇發作。
兒童健康和殘疾預防計劃 (CHDP): 一項預防性健康計劃,為兒童和青少年提供早期免費醫療保健和信息。資格規則適用。
兒童保護服務 (CPS): 人類服務部的一個分支機構,負責調查虐待兒童的指控。
按時間順序,適合年齡:使殘疾兒童的活動、行為或環境盡可能與同齡的非殘疾兒童相似。
社區諮詢委員會 (CAC): 一群殘疾兒童的父母、社區成員、學生和特殊教育專業人士,他們就特殊教育計劃向學校董事會和學區管理部門提供建議。
社區教學(CBI): 一種在“自然”、適合年齡的環境中實現 IEP 目標的教學模式。例如,數學、排序、旅行和社交技能都可以在去雜貨店旅行的環境中發展。
社區行為健康服務 (CBHS): 指定為有特殊需要的學生提供心理健康評估和服務的機構
合規投訴:學區被指控違反教育法時所涉及的具體問題和/或解決過程。
諮詢: 相關服務;包括從社會工作者、心理學家和/或指導顧問那裡獲得幫助的父母和孩子。
D
發展服務部 (DDS): 該州機構負責管理加州的 Early Start 計劃,以及針對殘疾兒童和成人的其他全州計劃。 DDS 通過遍布加利福尼亞的 21 個區域中心為發育障礙人士提供服務和支持。
康復部(DR): 一項由州和聯邦資助的計劃,為希望僱用合格候選人的殘疾人和雇主提供各種服務。康復部的服務是為每個人量身定制的,以幫助他或她實現他們的就業目標。殘障人士和輔導員共同確定哪些服務將為準備、尋找和保留工作提供最佳支持。
指定教學和服務 (DIS): 有時稱為相關服務;通過評估確定並寫入 IEP 的專業指導和/或支持服務,這是兒童從特殊教育中受益所必需的(例如言語/語言治療、視力服務等)。
發育遲緩: 一個術語,用於描述兒童在無法執行其他同齡兒童通常能夠執行的技能時的發展。
發展歷程: 孩子在獲得技能或里程碑(例如伸手、滾動、爬行)方面取得的進步。
發展技能/里程碑: 期望兒童在給定年齡範圍內執行的動作(例如伸手、滾動和爬行)。
發育測試: 衡量兒童發育的標準化測試,因為它與該年齡段所有其他兒童的發育相比較。
正當程序: 用於確保父母和教育工作者就殘疾兒童的識別、評估和安置做出公平決定的程序;正當程序權利受到《殘疾人教育法》(IDEA) 的保障
乙
幼兒專家: 兒童發展顧問,通常擁有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在幼兒發展方面,與幼兒教育和/或發展有關。
早期干涉: 為在達到發育里程碑方面出現延遲、有殘疾或有發展障礙疾病風險的嬰兒和幼兒(3 歲以下)提供的服務和計劃。
EPSDT — 早期定期篩查、診斷和治療: 為符合醫療補助 (Medi-Cal) 條件的 21 歲以下兒童和青少年提供的強制性醫療補助 (Medi-Cal) 福利和服務;旨在確保兒童獲得早期和全面的預防性保健和治療。州醫療補助計劃 (Medi-Cal) 必須提供 EPSDT 福利。
早期開始: 加利福尼亞州根據《殘疾人教育法》(IDEA) C 部分提供的早期干預服務的術語。
早期干預計劃:在孩子以後的發展和學習受到嚴重影響之前,解決在孩子發展中發現的問題的計劃。
情緒困擾(ED): 殘疾;有妨礙學習和/或與他人相處的行為問題。該行為必須持續至少六個月並且是嚴重的。 (以前的 SED “嚴重情緒不安”。)
權利: 獲得某些服務和福利的合法權利。
評估: 一種收集有關兒童學習需求、優勢和興趣的信息的方法。
延長學年 (ESY): 超出正常學年提供的特殊教育和相關服務。
公平聽證: 由外部人員舉行的正式會議,旨在解決有關區域中心服務或兒童教育計劃的分歧。
F
家庭資源中心 (FRC): 為有特殊醫療保健需要的兒童的家庭提供信息、教育和支持。在舊金山,對殘疾兒童家庭的支持是家庭資源中心。
免費適當的公共教育 (FAPE): 《殘疾人教育法》(IDEA) 的主要要求之一。要求為所有學齡兒童(無論殘疾狀況如何)提供教育計劃,而無需向家庭支付費用。
完全包含: 殘障學生有機會到附近的學校就讀,並與同齡人一起全日制參加常規課堂課程。全納教育不是一個計劃,而是一個進化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普通和特殊教育工作人員幫助提供必要的支持以滿足學生的需求,以滿足個別學生的需求。
G
目標: 父母、老師和孩子在下一年的目標技能和/或行為清單。它們是基於孩子的需要。
金門區域中心 (GGRC): 全州 21 個區域中心之一,為符合條件的兒童和家庭提供服務和服務協調。
H
開端: 一項由聯邦資助的學前計劃,為低收入家庭的兒童提供服務,以滿足兒童的教育、社交、健康、營養和情感需求。 (課程的 10% 是為有特殊醫療保健需要的兒童保留的。)
健康家庭: 加利福尼亞州兒童健康保險計劃為收入過高而沒有資格獲得 Medi-Cal 的家庭中的低收入兒童提供健康保險。資格規則適用。
健康和護理服務: 相關服務;由學校護士或其他受過培訓的專業人員提供的與健康相關的服務。
聽力受損(HI): 殘疾;聽力損失會干擾理解或使用口語的能力,並影響學校的學習。
高風險嬰兒機構間委員會 (HRIIC): 舊金山當地機構間協調委員會負責協調早期干預服務、公眾意識和外展以及在職培訓。還充當信息交換所。
一世
鑑別: 將可能有資格獲得特殊教育服務的兒童轉介到學區。
識別和評估(I 和 A):評估學生特殊教育需求的過程。
包含: 成為整體的一部分。對於有特殊需要的兒童,與典型同齡人(包括教室)一起參與活動和體驗。
個性化教育計劃 (IEP):通過 IDEA 為兒童提供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的服務計劃。
個性化家庭服務計劃 (IFSP):根據服務需求制定的為符合 Early Start 資格的兒童及其家庭提供的服務和支持計劃。該計劃包括滿足兒童和家庭獨特需求所必需的服務、服務的開始和結束日期以及提供服務的方式。
個性化項目計劃 (IPP):該計劃概述了兒童將從金門區域中心獲得的服務。
個性化過渡計劃 (ITP): 旨在促進學生從一個環境遷移到另一個環境(例如,從一個教室或學校到另一個,或從學校到工作)的教育計劃。過渡計劃從 14 歲開始。
殘疾人教育法案 (IDEA): 授權和規範所有 0-21 歲殘疾兒童的特殊教育服務的聯邦法律。
知情同意: 父母對評估其孩子、為孩子提供服務或將孩子置於特殊教育環境中的書面許可。
制度認定: 允許殘疾兒童有資格獲得 Medi-Cal,而無需考慮父母的收入或資產。資格規則適用。
錄取: 機構用來確定兒童是否有資格獲得他們提供的服務的過程。
機構間: 機構之間或機構之間。
跨學科團隊: 一個強調不同學科之間互動的團隊。
一體化:之前分開的兩個團體的加入;在這種情況下,非殘疾兒童和殘疾兒童。例如,特殊日班的孩子有機會與非殘疾同齡人互動和學習;這些互動可以發生在常規教育課堂中,也可以發生在課間、午餐或體育等非學術活動中
升
語言延遲: 兒童使用或理解語言能力的發展延遲。
蘭特曼法案: 加州法律確立了發育障礙者獲得他們需要和選擇的服務和支持的權利。該法律由發展服務部管理,服務通過加州區域中心系統提供。
牽頭機構: 負責監督和協調早期干預服務的國家機構。在加利福尼亞州,發展服務部 (DDS) 是牽頭機構。
學習障礙(LD): 殘疾;孩子的常規教育課堂表現明顯低於預期水平;還有一個殘疾類別,包含當前使用的嚴重學習障礙和弱智標籤。
最少限制環境 (LRE): 一個術語,表示殘疾兒童必須與非殘疾兒童一起接受教育(在適當的最大範圍內)。
英語能力有限(LEP): 指主要語言不是英語的學生。學生可能有資格接受雙語和特殊教育。
低發病率殘疾: 有資格獲得某些額外資金的國家定義的殘疾;包括視覺和/或聽覺障礙。
米
主流化:一個術語,指的是特殊教育學生參與按時間順序排列的適合年齡的常規教育活動的時間,無論是學術的還是非學術的(例如,數學和閱讀或午餐、課間休息和藝術)。
調解: 家長和學區工作人員的會議旨在就孩子的教育計劃達成協議。這也是區域中心公平聽證程序的一部分。
醫療治療單位(MTU): 也稱為醫學治療計劃 (MTP)。該單位由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和適應性體育教師為患有影響其教育過程的精細和粗大運動問題的兒童提供評估和補救服務。通過加州兒童服務提供。
醫療的:加利福尼亞州的公共計劃,為低收入的加利福尼亞人以及其他醫療費用非常高的人支付健康和長期護理服務的費用。 Medi-Cal 提供兩種類型的承保:服務費用和管理式護理。資格規則適用。也稱為醫療補助。
Medi-Cal 豁免: 這些豁免允許一些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其父母超過收入限制,有資格獲得 Medi-Cal 福利。豁免由發展服務部 (DDS) 或 Medi-Cal 的家庭運營部門管理。資格規則適用。
多學科: 兩個或多個學科或專業參與提供服務。
多重殘疾: 殘疾;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殘疾
多學科團隊:根據州法律,是指兩個或多個學科或專業以及家長或監護人參與提供綜合和協調的服務,包括評估、評估和 IFSP 開發。
N
自然環境: 在自然環境中最大限度地提供早期干預服務,包括非殘疾嬰兒或幼兒參與的家庭和社區環境。
非公立學校(NFS): 與學區簽訂合同並經州認證的私人安置,為 SFUSD 內提供的特殊教育計劃無法滿足其需求的殘疾學生提供服務。
哦
目標: 為達到孩子的目標而需要完成的步驟。目標可作為規劃和開展學習活動的指南。
職業治療(OT): 治療;幫助有嚴重平衡和協調問題、知覺運動缺陷和日常生活技能困難的孩子;當評估顯示運動和知覺障礙影響課堂表現時給出。
特殊教育計劃辦公室 (OSEP): 美國教育部特殊教育辦公室。
其他健康受損 (OHI): 殘疾;患有影響學校學習的慢性健康問題。
方向和移動性(O&M): 相關服務;訓練有視力障礙的兒童知道他/她的身體在空間中的位置並在空間中移動。
骨科殘疾 (OH): 一種影響運動能力的神經肌肉骨骼系統的殘疾,如癱瘓或腦癱。
磷
C部分: 《殘疾人教育法》(IDEA) 的一部分,它授權和規範為出生至 3 歲的嬰幼兒提供早期干預服務。
家長輔導: 相關服務;父母在了解孩子的特殊需要方面得到幫助和支持。
家長權利: 根據法律授予的權利,例如上訴權或完全訪問權。
家長培訓: 相關服務;父母接受了實施孩子 IEP 所需技能的特定培訓
最後付款人: 用於描述資金不用於滿足本應從其他公共或私人來源支付的服務的財務承諾的情況的術語。例如,早期干預資金只能用於符合條件的兒童需要但目前無權根據任何其他聯邦、州、地方或私人來源獲得的早期干預服務。
知覺運動技能: 感知情況、評估情況並判斷要採取的行動(例如,複製形狀或過馬路)的能力。
物理治療(PT): 相關服務;治療活動性和步態並改善力量、平衡、語氣和姿勢;當評估顯示粗大運動表現和其他教育技能之間存在差異時給出。
放置: 為有特殊需要的學生選擇的教室、課程和/或治療。
學前班: 面向 3 至 5 歲兒童的公共或私人教育計劃。
課程安排:提供特殊教育服務的教育環境或場所;安置包含在 IEP 中,並在 IEP 編寫之後發生。
Protection and Advocacy, Inc. (PAI): 該機構是根據聯邦法律任命的,旨在保護加利福尼亞州殘障人士的民事、法律和服務權利。
公共機構: 由公共資金支持並為整個社區服務的機構、辦公室或組織。
心理服務: 相關服務;包括對父母和孩子的心理測試和心理諮詢。
電阻
轉介:評估建議,以確定是否需要專業服務以及在什麼級別。
相關服務: 殘疾兒童為了從教育中受益而需要的交通和發展、矯正和其他支持服務。例如言語病理學和聽力學、心理服務、物理和職業治療、娛樂、諮詢服務、聽力障礙翻譯以及用於診斷和評估目的的醫療服務。
區域中心:根據蘭特曼法案的規定,為發育障礙者提供案例管理服務、協調服務的購買以及在社區中提供服務。這些中心是加利福尼亞獨有的。
資源專家計劃 (RSP): 可以參加普通教育的學生也可以在 RSP 中接受特殊教育指導。這些學生可以在課堂內接受服務,也可以在一天或一周的特定時間段被“拉出”普通教育課堂以獲得特殊幫助,並由具有資源專家授權的有資質的教師授課。
反向主流化: 當非殘疾兒童去特殊教育教室與殘疾兒童一起玩耍和學習時。
秒
舊金山聯合學區: 也稱為 SFUSD。
第504條:聯邦康復法案的一部分,禁止在殘疾兒童和青年的教育中受到歧視;職業教育;大學和其他專上課程;就業;健康、福利和其他社會計劃;以及其他接受聯邦資金的計劃和活動
服務協調: 由服務協調員/個案經理開展的活動,以幫助和幫助兒童及其家人獲得服務。
嚴重認知障礙 (SCD): 殘疾;在日常環境中學習和獨立運作的能力有中度延遲;中度延遲被定義為發育和學習速度是同齡兒童預期的 25-50。
嚴重語言障礙 (SDL): 殘疾;難以理解語言或使用語言到干擾語言的程度。也是一個殘疾類別,包含當前使用的嚴重語言障礙、聽力障礙和語言延遲的標籤。
嚴重殘疾(SD): 一個一般的殘疾類別,包含當前使用的弱智、殘障、情緒障礙、自閉症和多殘障的標籤。
特別日班: 特殊教育服務機構完全由特殊教育學生組成。
特殊教育 (SED): 為滿足無法通過修改常規教育計劃提供的特殊需要兒童的需要而需要的教學或教育。
特殊教育招生單位(SEIU): 特殊教育服務中的接收中心處理轉介並評估轉介到特殊教育服務的兒童。
特殊教育地方計劃區 (SELPA): 資助某些特殊教育服務的縣辦公室; SFUSD 既是當地的學區,也是舊金山的縣辦公室。
特殊需求:需要對其教學或環境進行特殊調整才能學習的殘疾兒童。
特定學習障礙 (SLD): 殘疾;一種選擇性干擾語言和/或非語言能力的發展、整合和/或展示的慢性病。
言語治療: 相關服務;幫助兒童學習說話和使用語言;言語治療由言語病理學家或言語和語言治療師進行。
州教育部:在聯邦法律中也稱為 SDE。
學生成功團隊 (SST): 一種常規教育過程,旨在對課堂不成功的學生的常規教育計劃進行初步修改。每個 SST 每週召開一次會議。
天地
時間線: 時限。
過渡: 一個人一生中從一個教育項目轉移到另一個教育項目的時間(例如,從嬰兒項目到學前班,或從高中到工作。)
過渡計劃: IFSP 的一部分,在孩子 2.6 歲時完成。它由家庭、區域中心服務協調員、公立學校人員和多機構團隊的其他成員開發。過渡計劃包括幫助家庭及其子女完成整個過程的具體步驟。
旅遊培訓: 培訓使學生能夠獨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視覺服務: 相關服務;幫助有視覺障礙的兒童最大限度地提高他們的視覺能力的指導。
視覺運動技能:根據所見調整運動的能力;包括手眼協調(如切割和書寫等活動)以及粗大運動技能(如踢腿和投擲)。
視力障礙(VI): 殘疾;視力喪失影響在學校學習的能力。
職業教育(Voc Ed): 從中學開始到 21 歲的教育,其中特殊教育學生參與充分和適當的支持性工作模式,其中可能包括非現場工作培訓。